2016年学费标准:函授本科四年学杂费共计2800元、函授专科三年学杂费共计2500元、函授专升本二年学杂费共计2600元(均含价值五千元网络学习卡费)。!原各辅导代理价格不变!欢迎大家咨询代理辅导员事宜!咨询电话:13201634018
通知: 西安教育学院西安 国际商务进修学院为了规范证书,现规定于即日起,函授学员所交学院用于证书用途的照片一律按以下规定: 1、必须为2寸彩色照片; 2、照片背景为蓝色; 3、免冠照片。
其他不符合以上规定内容,一律不予颁发毕业证书。望学员相互告知。本科及专升本毕业学员在毕业前必须写不少于7千字的论文(以自己专业为中心,题目自拟),否则学分评为为不及格。专科学员必须至少成功发表文章(题材不限)一篇,未完成学员不能领取毕业证书。
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科教发展局: 为了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加大依法管理民办教育的力度,引导我省民办学校健康持续发展,现将2014年全省民办学校年检工作安排如下: 一、年检范围 本省范围内经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均需接受年检。 二、年检内容 (一)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公益性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情况。 (二)办学条件是否符合各类民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情况。 (三)学校决策机构、校长履职情况和内部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置情况。 (四)教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办理情况。 (五)2014年教育教学工作情况。 (六)2014年招生情况。 (七)学校财务管理情况。 (八)学校法人财产权落实情况。 (九)党团组织建设、和谐校园建设和安全稳定工作情况。 三、年检时间 年检分自查和检查两阶段,检查时间从2014年11月15日起至12月10日前结束。 四、年检要求 (一)市、县(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年检期间要对辖区内的民办学校进行普查,摸清情况。要对存在安全隐患、管理混乱、虚假招生的学校予以处理。 (二)各市(区)教育局根据本地区民办教育的实际情况,制定年检工作方案,重点检查民办学校财务、教学管理工作。要对民办学校的集资情况进行再次摸查,防范影响稳定的事件发生。同时配合做好 全省2011年教育事业统计年报工作,收集整理民办教育相关数据,填写统计表(见附件1、2)。 (三)年检结束后,各市、县(区)教育局要及时将年检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对连续三年未开展办学活动的民办学校,审批机关要取消其办学资格,收回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四)由省教育厅颁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在西安、渭南、宝鸡、安康等市教育局主管的部分民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的年检工作,由以上市教育局负责。 (五)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科教发展局要撰写本市、区2014年民办教育发展报告,内容包括现状、地位作用、特点、分布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性举措、发展趋势和展望等内容,连同统计表(含电子版本),于12月20日前报省教育厅民办教育处。
陕 西 省 教 育 厅二○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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