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 业 论 文 工 作 规 定
为了规范毕业论文工作,提高毕业论文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毕业论文的撰写要求
(一)毕业论文的选题。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的三个代表为指导,体现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从改革开放、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现实问题中选题。要结合本系统、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实际,确定有理论价值和建设性的课题。要扣紧所学专业,避免选纯技术、纯业务性的课题。不能将毕业论文写成一般的调查报告和工作报告。
(二)毕业论文撰写。遵循理论和实际相结合的原则,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当德路线、方针、政策和相关专业知识,对实际问题作具体的分析,尽可能收集足够的第一手资料,取得规律性的认识,并探讨解决的方法。力求做到:观点正确,材料可靠,分析透彻,论证有力,结论科学。既要避免概念演绎、空泛议论,又要避免材料堆砌、就事论事。
(三)毕业论文要主题明确,结构严密,合乎逻辑,文字畅顺。
(四)毕业论文文字数。大专班每篇4000—6000字;本科班每篇6000—8000字;
(五)完稿后须用同一规格的稿纸书写清楚,格式规范,字体端正,工整清楚,加上封面,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