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教学实施管理
第二十七条 教学实施管理是根据教学计划,对教学进程实行监督和控制,使之正常运行,达到预期目的。 第二十八条 函授教学实施管理要遵循成人教育的规律和特点,加强对教学环节的检查指导和信息反馈,使教学活动目标明确,衔接顺畅,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员的主体作用促进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第二十九条 教学实施过程中,计划管理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召集函授教学会议 根据教学实施计划,远程教育分院要适时召开教学准备会和教学情况汇报会,院领导及有关教学单位领导参加。全国各地校外学习中心会议的主要内容包括:有关各地校外学习中心的领导汇报教学情况,对教学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函授部明确教学任务及注意事项:院领导和有关教学单位领导对教学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学习中心管理情况、学员学习情况及意见建议;远程教育分院对教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讲评,指出成绩,找出不足,提出努力方向;院领导就有关问题作指示。
(三)掌握教学进展情况 远程教育分院的管理人员要通过多种途径,随时掌握教学进度和教学活动的开展情况,妥善处理各种问题;每年要有重点地走访几个各地校外学习中心指导和协助学习中心搞好教学管理工作,实地考查和评估教学质量。 (四)落实平时辅导制度 平时辅导是各地校外学习中心就近聘请教师,依据规定教材和课程教学大纲,对主要课程或难度较大的课程,有计划地组织的辅助性教学活动。分院要采取多种形式,督导平时辅导工作的落实。 (五)编发学报 学报是学院与学习中心之间、各地校外学习中心相互之间、教师与学员之间相互沟通和交流的一种方式,稿件可由各地校外学习中心、教师、学员等撰写,《学报》编辑部负责编辑,定期印发。 (六)收集教学管理资料 函授教学管理资料主要包括:专业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大纲、教学任务书和教学实施计划;面授辅导提纲;教学工作会议记录;函授学报和各阶段工作总结;上级有关指示、规定、通知;学院对教学活动的指导性文件;拟定计划的方案;各地校外学习中心反映教学情况的电话记录与信函;教学工作量及教学质量考评材料;有关统计报表、数据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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